小区的健身器材给人们
健身、休闲、娱乐提供了很多的便利
但有时候
这些利民设施却变成了“杀手”!
事发时的健身器材
女孩悬挂在健身器材上“睡着了”
2月10日,临近狗年春节,孩子们也放了寒假,王先生和两个朋友约好,一起在王家墩机场社区朋友幸女士夫妇家聚会。
那天天气不错,相聚的三个家庭各有一个女儿,王先生的女儿梦茹8岁,其他两个女孩一个9岁,一个10岁。
当天中午,趁大人们准备午饭,三个女孩出门,说去操场玩耍。操场离朋友家走路仅需2分钟,梦茹曾在旁边的幼儿园上学,对附近很熟,三个女孩一起出去,大人们没多想,就同意了。中途,王先生去买东西还看到她们在操场玩耍,准备送完东西再去照看。
几分钟后,两个小姐姐回到家,跟大人们说:“梦茹趴在健身器材上睡着了,叫她没反应。”
王先生意识到不对劲,第一个跑了出去,到了操场,他看到女儿悬挂在健身器材上,双腿夹在推揉器的钢管支撑上,斜挂在中间的立柱上,一动不动。他立即上前把女儿抱下来,看到她嘴里流口水,裤子湿了,两个鼻孔冒着红色血泡。
父亲向记者演示当时女儿的境况
把梦茹平躺放在地上后,王先生赶紧打了120,此时,她已经感觉问题非常严重。“女儿张着嘴巴拼命地呼吸,表情非常痛苦,我只听到从气管里传出呼噜呼噜的声音,鼻孔里的血泡越来越多了,我使劲叫着她的名字,她已经听不到了。”说到这,王先生的眼泪再也止不住。
王先生的妻子和朋友等人随后也赶到现场,朋友还通知了附近一个相熟的黄医生,黄医生用听诊器听肺部,当场流下了眼泪。
等不及救护车,王先生跑向王家墩派出所求助,民警马上把车子开到操场,随后将梦茹送往同济医院,一路,王先生的爱人、朋友都哭成一团,她们喊着:“梦茹,坚持住,马上就到了!”
抢救三个小时,不治身亡
遗憾的是,在医院抢救了三个小时后,医生宣告不治,当天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梦茹心胸部挤压伤,呼吸循环衰竭。
女童的死亡证明书
事发后,王先生通过监控录像看到,梦茹当时在健身器材上玩了一下,身体突然一歪就再也没有起来,两个姐姐在玩别的健身器材,察觉不对后,回家告诉了大人。
器材上印有“儿童应有成年人监护”提示
记者在器材的合格证上看到,该器材于2014年4月安装,使用寿命8年,由武汉昊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制造。器材的注意事项上写着:儿童使用时,应有成年人监护。
家长:健身器材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在王先生看来,孩子出了事,健身器材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健身器材公司:儿童使用要有成人监护
武汉昊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设计没有缺陷,事发后派人赶到现场,经查,器材没有损坏,提醒标语清晰,通过监控发现,遇害女孩存在非正常使用健身器材行为,事发时也没有成年人监护,呼吁市民正确使用健身器材,12岁以下的儿童一定要有成人监护。
律师:家长监护职责缺失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该事件并非由第三方侵权造成的伤害,王先生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监护职责缺失,应负有主要责任。而健身器材公司,虽在健身器材的铭牌上留有提醒,尽到了提示义务,但却没有设置有效的防范措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负有次要责任。
●2014年8月4日,武汉一小区健身场,5岁女孩捡拖鞋时,被正在摇荡的荡椅卷入椅子下卡住,当场失去知觉,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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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4日,南京一名5岁男孩,把头伸进小区里的“扭腰器”里,结果竟然把头给卡住了!无奈之下只好求助消防用扩张器才把孩子救了……
●2017年5月,广州11岁的男孩小杰在小区健身器材处玩耍时,被健身漫步机夹断了手指。
再次提醒:健身器材绝非玩具!!
惨剧屡屡发生
家长们都长点心吧
如果我们能
再仔细一些、再小心一些
或许孩子会少受一些伤害…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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