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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总结与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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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概况:

2018年5月12日15时33分左右,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科公司)一苯罐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发生闪爆事故,造成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埃金科公司)6名现场作业人员死亡。

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上海赛科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石化公司)、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是由英国BP公司、中国石化公司和上海石化公司合资组建,2017年10月英国BP公司完全退出。上海赛科公司位于上海化学工业区,拥有109万吨/年乙烯、65万吨/年苯乙烯、60万吨/年芳烃等大型化工装置。

上海埃金科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现有在岗职工约110名。主要经营范围为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维修设计、电器仪表安装维修(除特种设备)、防腐保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埃金科长期在上海赛科从事设备运维和检维修工作,最新一轮的合同有效期是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31日,合同内容包含所有静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修理。近三年,该公司在上海赛科的安全业绩良好,无事故发生。

事故苯罐75-TK-0201情况:

建造日期:2009年;

投用日期:2010年;

结构形式:钢制立式内浮顶拱顶罐;

公称容积:10000m3;

设计压力:1.96/-0.49kPa;

设计温度:65/-10℃;

储罐尺寸:直径30m,罐顶高度19m;

浮盘形式:箱式铝合金装配式;

密封形式:舌形密封加囊式密封;

浮箱规格:3800mm×520mm×80mm,壁厚0.65mm,共359只;

储罐设计单位:中石化上海工程公司;

浮盘制造单位:浙江龙飞集团乐清市银河特种设 备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燕华公司。

事故简要经过:

2018年3月,上海赛科公司发现编号为75-TK-0201苯罐(内浮顶罐)呼吸阀排放VOC超标,检修后VOC仍然超标,判断浮盘密封泄漏,并安排清空检修。4月19日,对该苯罐倒空作业并加盲板隔离,蒸罐、氮气置换至5月1日。5月2日,打开储罐人孔进行检查,5月3日至7日检查浮盘密封损坏情况,发现约1/4浮盘浮箱存在积液。5月8日,上海赛科公司组织上海埃金科公司、浮盘浮箱厂家确认超过1/2浮盘浮箱存在积液,决定拆除更换浮盘浮箱。5月9日,上海埃金科公司将疑有积液的浮箱全部打孔,并将积液用泵排至另一苯罐。5月10日起,组织进行拆除浮箱作业。5月12日13时15分,上海埃金科公司安排8名作业人员继续作业(其中,6人在罐内,1人在罐外进行接受浮箱的传出作业,1人在罐外监护),另有1名上海赛科公司操作人员在罐外对作业实施监护,15时33分左右罐内发生闪爆。

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伤亡及损失情况:

本次事故造成6人死亡,未造成次生灾害和环境污染。初步评估经济损失为536万(主要是储罐重置费用)。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1)直接原因

打孔后的浮箱内残存苯液流出,在罐内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在拆除内 浮顶储罐浮箱过程中,遇点火源发生爆炸燃烧。

可燃物分析:经初步调查、了解情况与分 析测试,结合视频记录与现场状 况,综合判断可燃物为苯,来源为浮箱内的苯液。

可能点火源:

1)使用非防爆动力锂电钻时产生的火花。

2)使用铁质工具时产生的火花。

3)浮盘上的钢制螺栓在拆除或搬运过程中可能与罐体摩擦产生的火花。经过分析,认为使用非防爆动力锂电钻时产生的火花是最大可能性的点火源。

(2)间接原因

1)违章作业。承包商擅自使用非防爆动力锂电钻和铁质撬棍拆除浮盘。

2)施工方案存在漏洞。在确认浮盘已无修复价值后,决定整体更换浮盘。施工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施工方案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

3)施工人员佩戴空气呼吸器,没有佩戴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不能及时掌握作业环境中可燃气体浓度变化情况。

4)施工方案审查不严,没有发现承包商施工方案中无浮盘拆除内容的问题,导致风险识别不充分,未识别出浮盘拆除时存在苯液挥发导致燃爆的风险。

5)施工现场监护不到位。一是承包商现场监护人变动随意,由其他项目临时抽 调;二是未及时发现制止非防爆工具的使用,在发现浮箱有苯液后,未告知爆燃风险,也未将异常情况上报并采取安全措施。

6)施工环境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不规不科学。取样点不具代表性,仅在一个 人孔附近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应急管理部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罐区特殊作业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要对所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全部进行升级管理,分管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对现场作业安全条件进行严格确认,确保作业安全。 

二是加强变更过程安全管理,相关企业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全面辨识管控各类变更带来的风险。 

三是进一步加强承包商管理,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今年以来发生5起较大化工事故中有4起涉及承包商,业主企业要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核,加强承包商员工培训,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四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有条件的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特殊作业实施专业化服务,确保特殊作业安全。

应急管理部指出:

进入二季度以来,部分企业赶工期、追抢产量的愿望强烈,加之今年化工市场效益持续向好,一旦放松思想、降低要求,极易发生事故。特别是夏季高温、高湿、暴雨、雷电多发,各地区和相关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预报预警,提前制定采取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认真做好相关企业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相关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事故初步处分:

,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规定,现撤销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称号。



数据信息来自:、海川化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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